VOC广播电台惩罚制度正式成员、实习成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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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播送电台惩罚条例细则〔试行〕第一章:正式成员

一、总则

第一条:

第一款:该条例所指日常工作包括日常值班,例行会议,集体活动。其次款:该条例所罚写的检讨需张贴在宣传栏以公告。

第三款:本条例所指的栏目的范围包括实习成员。

其次条:

第一款:迟到3分钟以内:开会口头检讨;一学期内迟到2次的罚抄台规一遍;一学期内迟到3次罚抄台规两遍,写书面检讨〔1000字以上〕并赐予一次警告处分。一学期内迟到4次恢复实习成员身份。

其次款:迟到3分钟以上:写书面检讨〔1000字以上〕;迟到2次的罚抄台规一遍,写书面检讨〔1000字以上〕。一学期内迟到3次的罚抄台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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