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

学术观点

摘要:霍桑自称“传奇”的《红字》向来以“含混”著称。但若从故事背景和“生产语境”两个方面考察,就会发现《红字》是一部与多重语境交织在一起的历史小说,它不仅再现了殖民时期的新英格兰和内战前的美国社会现实,还相应地指涉十七世纪中叶英国的“清教革命”和十九世纪中叶的欧洲革命。遭遇免职的霍桑对海丝特受到迫害和孤立的境遇感同身受,借助她的叛逆和最终妥协,揭露党争的危害性,表达对暴力革命和国家分裂的担忧,主张以渐进主义代替激进主义、以妥协代替暴力,等待“更光明时期”的到来。关键词:霍桑; 《红字》; 历史小说; 多维性; 传奇;作者简介: 孙胜忠,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英美文学。

纳撒尼尔·霍桑的《红字》(The Scarlet Letter, 1850)是“一本把解释者引入迷宫的书,扑朔迷离”,“在批评的术语中没有一个词比含混跟《红字》关系更密切的了”(1)。这部作品自问世以来,一直得到历代评论家众说纷纭的阐释,但有一点几乎是共同的,那就是研究者们历来都十分重视霍桑的家族史对其小说创作的影响,直至最近还有学者认为,霍桑的许多故事和像《红字》这样的小说都在“质疑,有时候批判他祖先的思想和行为”(2)。这与霍桑为《红字》写的序言《海关》有关。在序言中,霍桑提到他家最早移民到新英格兰的祖先威廉·赫桑是个“残忍的迫害狂”,威廉的儿子约翰·赫桑——霍桑的曾祖父,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法官之一——“继承了他这种迫害精神,在女巫的殉道案中他臭名昭彰”(3)。为此,霍桑宣称,“我,一名作家,作为他们的代表,却为他们深感羞愧。我祈求,这些由他们招来的诅咒……从此以后消除殆尽”(《前》:22)。后来的评论家据此认为霍桑创作《红字》以及其他类似的作品都是在为他祖上所犯的罪孽赎罪。霍桑二十几岁时在他家族的姓氏赫桑(Hathorne)中加了一个字母“w”,改为霍桑(Hawthorne)(4),这几乎被认为是上述观点的有力证据——说明霍桑旨在与有不光彩历史的家族撇清关系。实际上,霍桑改姓的真正动机至今并无案可稽。持上述观点的人可能忽视了霍桑在《海关》中的另一点声明:即便在与朋友“侃侃而谈”之时,他“仍然要把内心深处的'我’(the inmost Me)置于面纱后面”(《前》:16)。这说明从霍桑家世来研究《红字》未必可靠,因为作者在创作时并不希望把内心深处的“我”展示给读者。这倒有可能是造成他作品“含混”的原因之一。海丝特最终回归的不仅是清教新英格兰,更是内战前的新英格兰,因此,正如萨克凡·伯克维奇所说,“霍桑回到根源涉及的远非只是私人家谱”(5)。更多学者认为《红字》反映的是十七世纪美国的清教社会图景,他们将小说中的人物、事件乃至具体地名视为“铁证”,以此说明它与十七世纪美国社会和历史之间的关系。例如,弗里德里克·纽伯里就通过详细对比十七世纪的文献记载与《红字》中的人物和情节,挖掘出红字的来源以及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等人物的原型,认为霍桑小说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把我们带回到历史记载(the record books)中去搜寻人物和事件,通过其艺术力量,让我们体验到了历史的真实”(6)。这里所说的“历史的真实”显然指的是故事发生时的十七世纪新英格兰的历史语境。对《红字》的这种“文学历史”研究确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本,回到故事发生时的历史和社会,也颇有阐释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是,文学阐释并非只能有一种“历史语境”,而是会有多种。一种是作品中的故事背景,即作者倚重的故事素材的源头,这是作者借以表情达意的场域,或可称为源发性历史语境。另一种是作者所处的历史语境,这一语境触发作者的表达欲,由于种种原因,他利用上述所称的源发性历史语境来反映作品创作时的社会状况、表达他的观点,类似“借古喻今”。后一语境通常被称为“生产语境”,即作品生成时的历史语境。第三种语境则是读者解读文本时的历史语境,被称为作品的“再生产语境”,它是读者反应批评和阐释学重点关注的语境。当我们在讨论“历史语境”时,至少应有上述三种,而任何这三种语境中又会涉及多重史实。由上观之,迄今对《红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第一种,即大量研究试图说明霍桑是如何真实而生动地再现了十七世纪波士顿的社会情境。(7)本文在伯克维奇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虽然《红字》显性再现的是殖民时期新英格兰的人文景观,但小说的重点关切是霍桑生活的时代,作品旨在迂回曲折地反映十九世纪中叶的新英格兰。为达到这一目的,小说还对外指涉两个历史语境——十七世纪中叶的英国清教革命和十九世纪中叶的欧洲革命。本文从分析作为“传奇”的《红字》入手,详细剖析它与多重历史和文化事件之间的复杂关系,力图厘清文本的“含混”所指,进而挖掘霍桑内心深处的那个“我”,以揭示小说多重指涉的内在动因。一、《红字》:以传奇为“调味品”的历史小说将《红字》视为传奇或寓言来解读其内涵的传统由来已久。小说出版于1850年,当年5月,《纽约人》(Knickerbocker)就把《红字》称为“一部心理传奇”(a psychological romance)。(8)此后,围绕着《红字》到底是传奇还是小说的争论一直没有间断。(9)这首先与霍桑本人有关,因为他给《红字》加了一个副标题:“一部传奇”(“A Romance”);其次,这又与作为《红字》前言的《海关》有关,霍桑在这个前言中说:他的艺术世界是“一块中立区,介于现实世界和神话世界之间,实际的东西和想象中的东西可以在那里相会,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前》:45)。这个位于“中立区”的艺术世界就是霍桑眼中的“传奇”。那么,他的“传奇”与小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霍桑对此语焉不详,只是认为他的作品更倾向于“想象中的东西”(the Imaginary),而小说则更关注“实际的东西”(the Actual)。因此,对他而言,传奇就像在镜中看到的事物,“它们似乎离实际的世界更远了一步,与想象的世界则靠得更近了”(《前》:45)。在《红字》面世次年出版的《七个尖角顶的房子》(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 1851)的《前言》中,霍桑对“传奇”做了进一步阐释:当一个作家把他的作品称作传奇的时候,那几乎不用说,他是希望谋求某种自由度,既是形式上的,也是素材上的;而假如他声称是在写一部小说,就不会觉得自己有权拥有这种自由度。因为人们假定,后一种作品形式的目的在于非常精细的忠实性,不仅仅是忠实于可能发生的事情,而且要忠实于人的经验中那可信而寻常的做法。(10)霍桑如此强调小说的忠实性,几乎把小说与文学中的现实主义画上了等号,其实,小说未必如此追求“非常精细的忠实性”。霍桑之所以这么说,无非是为了强调他希望拥有的那种“自由度”,欲以超然的姿态掩盖他内心深处的那个“我”以及文本中强烈的政治色彩和意识形态,实际上他意在曲折地再现历史,艺术地为社会变革指明方向。正如伯克维奇所说:“没有哪一位美国作家比霍桑感到更超然于政党政治;很少有人[比他]更多地参与政治管理的事务;没有人对美国政治历史有如此深的学问。这么说并没有什么奇怪的。霍桑不是试图通过逃避历史来超越政治,而是通过反讽的方式来再现历史。”(Office: 107)如此看来,霍桑人如其文,同样含混而矛盾,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小说旨在“再现历史”,只不过是采用了“反讽的方式”而已。霍桑其人其作往往摆出一副远离政治的姿态,但其实都难掩对政治和历史的真切关怀。霍桑声称自己创作的是传奇,而且他小说中也确实不乏传奇的成分,比如《红字》前言就提前为小说中的“A”字营造了一种神秘的氛围:“我拿起它放在自己胸口试了一试……我当时似乎经受了一种不完全是肉体上的感觉,而是像有一股滚烫的热流袭上身来;仿佛那个字母不是红布做的,而是一块烧红的烙铁。”(《前》:41)这种神奇的情景也多次出现在小说中。在小说正文中间部分的第十二章,当丁梅斯代尔牧师与海丝特母女夜间站在刑台上时,天顶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用暗红色的光线勾勒而成的巨大的字母'A’”(11);当海丝特与女儿一起在林中散步时,阳光就“悄然不见了”,珠儿说那是阳光不喜欢海丝特,“躲藏起来了”,声称自己能逮住它,结果离开母亲的珠儿“果真逮住了阳光,并站在阳光里欢笑”(详见《红》:128)。更神奇的是,丁梅斯代尔死后,大多数在场的人都声称在牧师胸口看到了一个与海丝特“戴的极其相似”的红字(详见《红》:199)。凡此种种表明,霍桑试图给自己的小说营造某种奇妙而神秘的氛围,使之看起来像一部“传奇”。但正如他在《红字》出版次年所承认的,他本人其实“非常节制地行使”传奇作家的“那些特权”——“背离人类心灵的真相”,他在作品中“掺杂奇妙的东西”(the Marvelous)只是“作为少许、清淡而味道容易消散的调味品(flavor),而不是作为献给大众的一道菜中的任何一份真正的食料”(12)。可见,他的作品中至多添加了少许“传奇”的“调味品”,而非真材实料。他创作的其实是小说,而非传奇,因为“读者总是期待一部传奇源于华丽而夸张的处理以及聚焦于情节而含有紧张、激情、激动和恐惧(thrill)。霍桑并没有传递这些”(13)。霍桑突出传奇的想象以及他小说中含混和反讽手段的运用带来了两种结果:一是导致论者把他的小说当作传奇或寓言来读;二是把他的作品置于遥远的十七世纪清教语境下来解读。这两种方法虽然也有效,但都把《红字》与霍桑所处时代的现实割裂开来,从而失去了在“生产语境”中读解小说、理解十九世纪美国社会现实的机会。在笔者看来,揭示所处时代的社会矛盾,进而艺术地为社会建言献策,才是作者创作《红字》的真正目的。实际上,正是“小说形式而不是传奇”造就了霍桑这位“更伟大的艺术家”,把《红字》“作为小说而非传奇”来探讨能让我们对其“艺术性”(artistry)做出更“有益”而“准确”的“判断”,而《红字》之所以能成为“十九世纪美国小说中的经典”,恰恰得益于这种艺术性。(14)进而察之,《红字》可以被恰如其分地称为历史小说。M.H.艾布拉姆斯等人编撰的《文学术语词典》为“历史小说”下了一个定义:“我们通常定义的历史小说始于十九世纪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作品。历史小说不仅以历史上的一些人物及事件为素材,而且使历史事件和问题对主要人物……和叙述具有重大意义。”(15)根据这一定义和上文提到的纽伯里的研究以及小说中的历史人物(如贝灵汉总督等)和事件(如安妮·哈钦逊因异教遭审判和放逐一案等),《红字》完全符合历史小说的判断标准。那么,霍桑缘何自称传奇作家,且在其小说中不时地添加一些传奇的“调味品”呢?有分析认为,十九世纪的评论家一方面要“根据其道德准则(moral code)来判断一部小说的价值”,另一方面又“日趋责备那些直白表达这种道德的作家”,所以霍桑采用含混的叙事来“保持这种艰难的平衡”,这是“取悦”当时评论家的“需要”。(16)霍桑在小说中添加“调味品”——传奇成分,并运用含混和反讽手段,其目的是想含蓄地表达他的政治立场,以避免有可能招致评论家“责备”的那种“直白表达”。霍桑本人作为政党政治的受害者——因所属的民主党下台而被免去海关职位,在遭遇社会排斥方面与海丝特有相似之处。因此,面对国内外的政治和社会动荡局势,怀着对时局的担忧和对个人遭际的怨愤,他带着主人公重返新英格兰,回顾“新世界”的殖民史和与此同时发生在“旧世界”英国的清教革命,对他所处时代欧洲的动荡局面、新大陆的政党纷争及山雨欲来的内战前南北双方的冲突等做了隐晦而全面的反思。由于既要避免直白地表达“道德”,又要隐藏内心深处的那个“我”,因此,霍桑以海丝特遭到清教制裁为依托,审视十七世纪中叶的清教神权政治,多方位影射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国内外的政治现实。所以说,《红字》可以说是一部戴着传奇面纱的历史小说。诚如伯克维奇所言,尚未受到质疑的是“霍桑写作技巧中贯彻始终的针对性,几乎每一件事物都有所指”(《惯》:194)。在1993年版的文集中,伯克维奇讨论了《红字》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但他实际上是在强调小说与历史语境之间的联系,认为《红字》中海丝特回归新英格兰将两个“历史上的时间框架”联系了起来:“一是小说的时间框架,1642—1649……二是作者的时间框架,1848—1852”(《惯》:204-205)。2013年伯克维奇又进一步将《红字》的“语境”界定为1848至1850年的“美国内战前的危机”(Office: xiv)。尽管伯克维奇的上述论断十分深刻,但并没有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鲜有人对此做深入探究。如果从小说背景和“生产语境”两端来解读《红字》,那么,我们会发现它原来是一部生动而内涵丰富的历史小说,不仅将读者带回清教神权统治的新英格兰和清教革命时期的“旧英格兰”,还曲折反映了霍桑所处时代的国内外社会现实及其本人的政治观点和立场。二、回望“老英格兰”:《红字》与英国的“清教革命”与情节和冒险经历相比,“霍桑对其人物的态度和内心生活更感兴趣”,因此,他更倾向于创作“历史小说”,“因为这使他能够描述冲突中的两种文化,或与较旧的情感隔离开来的一种新的文化价值体系”;《红字》实际上探讨的就是这种处于冲突中的“新的文化价值体系”,一种“日益显现的新英格兰清教情感”,这种情感“正在与其英国前身,尤其是与英国国教会高教会派传统(the Anglo-Catholic traditions)分离”(see Historian's: 18)。具体而言,《红字》显性呈现的是殖民时期的清教文化,而隐性指涉的则是霍桑生活其中的十九世纪中叶的文化与政治。前者与老英格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断回望老英格兰;后者则涉及霍桑那个时代辉格党与民主党之间的斗争、内战前南北双方的冲突,乃至欧洲的暴力革命等。《红字》中的关键意象——字母“A”与新英格兰的殖民史相关,但故事中海丝特佩戴“A”字的时间与史实略有出入,显然,霍桑在这点上“有节制地”利用了他所说的“自由度”。他在1838年发表《恩迪科特与红十字》(“Endicott and the Red Cross”)时就已知道:根据1649年在塞勒姆生效的法律规定,犯有通奸罪的妇女必须在衣服上缝上一个醒目的大写“A”字。1649年这一时间点与《恩迪科特与红十字》的背景1694年显然不吻合,与《红字》的背景1642—1649年也不甚相符,因为海丝特被罚戴“A”字的时间是1642年,但霍桑有可能受到十九世纪早期门戴姆太太(Goodwife Mendame)一案的影响——当时她被判在袖子上戴上字母“AD”,或者霍桑一反常态,随意利用了历史的记载。(17)在确立了这个时间点之后,霍桑在小说中不断将读者拉回到当时的老英格兰。例如,小说交代,海丝特原本来自家道中落的英国贵族家庭;当她在刑台上示众时,她仿佛“再一次看到了她在古老英格兰故乡的小村子以及她父母的家园”(《红》:11);贝灵汉总督也来自英国,他依然希望过他在英国的庄园生活,所以总督府是“按照他故乡大庄园主的住宅样式来设计”的,室内大椅子上摆放着《英格兰编年史》,大厅墙上挂的那副铠甲还是来新英格兰那年请伦敦的工匠制造的(详见《红》:52-53);连威尔逊牧师也经常谈起“留在快乐的老英格兰”(《红》:58)的那些东西;前往欧洲的珠儿给海丝特寄来“印有纹章”的信件以及奢侈品等(详见《红》:202),这显示她又回归了母亲所属的上流社会。这些文本细节表明,霍桑依然把这些早期的英国移民看作英国人,或者说,这些殖民者与英国有着难以割舍的联系,因为他认为英国的“文化传统和情感塑造了他们移民前的生活方式”,“新世界”和这里的“社会和政治关系”以及“情感”方面的变化“不是一夜间或通过一次漂洋过海就发生的”(see Historian's: 29)。由此可见,要理解《红字》不仅要了解当时新英格兰清教徒的政治和文化生活,还要将它们与英国的历史文化,尤其是故事发生期间英国爆发的内战这个背景联系起来。《红字》显然与新英格兰神权体制有关,后者就如同清教本身一样,既是一种宗教教义,也是一种政治理论。因此,小说不仅如上述列举的细节那样,不断回望老英格兰,还隐性地回指旧世界那一时期的政治和历史。具体来说,它涉及十七世纪早期的“两次清教革命”。一次是“清教徒出走新世界”,这是一次“争取自由的革命”,它“把激进主义的精神用于殖民、巩固和扩张的过程,从而提供了一个进步的范例”;另一次是1642至1649年期间发生在英国的清教革命(see Office: 33),即由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 1599—1658)领导的两次英国内战。这次革命虽然最终处死了国王查理一世,成立了共和国,但克伦威尔成了实际上的军事独裁者。《红字》的主要情节正是发生在1642至1649年期间。霍桑以当时英国所发生的暴力事件为背景,旨在暗示大西洋彼岸的这些事件是如何对《红字》中的人物和社会产生影响的。英国清教革命中的重大事件与小说情节的几个重要关节点几乎一一对应。海丝特第一次出现在刑台上的时间大约是1642年6月,当时英国国王查理一世与议会之间的矛盾已不可调和,两个月后,内战爆发。小说中第三次刑台上的一幕发生在1649年5月,而查理一世就在四个月前的1月30日被斩首。可以想见,英国发生的激烈动荡不免令那些移民到马萨诸塞湾的殖民者感到揪心,当时他们中许多人依然把英国视为“家乡”。不过与其说他们是在关心英国的时局,不如说他们在担忧殖民地的稳定和可能遭遇的类似威胁。霍桑虽然没有点明小说最后一章——海丝特回到马萨诸塞湾的具体时间,但它显然超出了故事主要情节的时间范围(1642—1649)。不难推断,它很可能发生在十七世纪六十年代,因为“当年那些爱说闲话的人”、后来的皮尤先生及接替他职位的人都相信珠儿已经“结了婚”(《红》:203),而她在故事开始时的1642年还是个抱在海丝特怀中的“三个月大的女婴”(《红》:6)。也就是说,海丝特回到新英格兰应该是与1642年相隔十几年或二十几年之后的事。如果属实,那就已是王政复辟(the Restoration, 1660)之后的事情了(see Historian's: 29)。在英国清教革命失败、王朝复辟的大背景下,我们更容易理解海丝特为什么在这样的年代放弃激进立场、走向妥协。《红字》对英国清教革命的呼应不仅仅表现在时间节点上的吻合上,叙述者在小说文本中也不断地对此有所指涉或暗示。小说与英国内战这段历史最明显的关联出现在小说中间的第十三章,即海丝特处于“从情感和情欲转向思想”的阶段,此时,世上的法律对她的思想来说不是法律。当时正处于人类思想解放的时代,比起以前的许多世纪,思想更活跃,更开阔。军人推翻了贵族和帝王,比军人更勇敢的人则推翻和重新安排了——在理论范围之内,而非实际上——旧偏见的完整体系,这个体系与旧的原则密切相关,也正是贵族和帝王的真正藏身之地。海丝特·白兰汲取了这种精神。她采取了一种思想自由的态度,这在当年的大西洋彼岸本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但是我们的先民们,要是他们知道这种态度,一定会认为那比红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恶还要致命。在她那独处海边的茅舍里,光顾她的那些思想是不敢进入新英格兰的其他居家屋舍的。幽灵似的客人要是被看见竟然前去敲叩她的门,那么就会把开门接待他们的主人看成如同魔鬼一样危险。(《红》:109-110)在这里,“军人推翻贵族和帝王”明显指大西洋彼岸英国的克伦威尔推翻查理一世。而更为重要的变化发生在思想领域,即推翻“旧偏见的完整体系”——贵族和帝王们的立身之本,这在霍桑的“先民们”——清教殖民者——看来比通奸之类的“罪恶”更为严重。霍桑将新大陆相对保守的思想与英国的清教革命思想做了对比,继承或感染了老英格兰自由和开放思想的海丝特对新大陆的先民们来说就“如同魔鬼一样危险”。可见,霍桑将小说的时间设定在1642至1649年之间显然不是随意为之,它恰好与英国内战——查理一世国王与清教议会之间的战争——相吻合。这一时间设置表明,霍桑意在将新英格兰当时的社会状况,尤其是海丝特的激进思想与英国的清教革命联系起来,既通过描写海丝特的人生际遇和人物性格曲折地反映旧世界的社会和思想动荡,又让其为海丝特的思想变化及对她的形象塑造提供远景和依据,二者互为依托。三、“丢了脑袋的稽查官”:《红字》与十九世纪中叶美国的辉格党和民主党之争在美国早期历史上,辉格党和民主党都是从安德鲁·杰斐逊创立的民主共和党中分裂出来的。1824年之后,安德鲁·杰克逊率先脱离民主共和党,成立民主党,剩下的民主共和党改称国家共和党。民主党自称人民的代表,维护小农和小业主的利益,是杰克逊民主,即大众政治的体现。后来,国家共和党为了对付“安德鲁国王”,即以杰克逊为代表的民主党,更名为“辉格党”,但其随后的施政策略和行动屡遭失败。失败的原因是他们身居社会上层,不愿联合民众,反而视之为“暴民”,直到1840年他们才意识到,为了赢得政权,必须向人民靠近。(18)美国内战前的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民主和辉格两党的斗争日趋激烈,二者轮番执政。霍桑就是在这一时期创作《红字》的,小说通过描写清教徒殖民者的保守和对异教徒的迫害以影射霍桑同时代人对异己人士的偏见和固执,曲折地反映了辉格党和民主党之间的争斗。霍桑在描写海丝特示众受辱场景时不无反讽地这样说道:“目睹海丝特·白兰受辱示众的人们尚未完全丧失他们纯朴的天性。要是她被判处死刑,他们会十分严峻地看待她的死,而不会抱怨说什么判刑过于严苛。”(《红》:9)这种“纯朴的天性”(simplicity)的固执乃至残忍与霍桑那个时代的党争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海关》中,霍桑揭露了人性丑恶的一面——因“握有了加害他人的权力而变得更为残忍的倾向”,即在党争中获胜的一方为了惩罚对手,会“在刀刃上涂上恶意的毒药”(《前》:49),甚至会“卑鄙地把他们砍下的头再踢上一脚”(《前》:50)。这只是霍桑的一种比喻和夸张,未必是实情,但坚定支持民主党的霍桑旨在暗讽辉格党的狭隘、偏执乃至残忍报复的心理和行为却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在十九世纪两党的论争中,民主党常常称辉格党为“清教徒”。此等令霍桑这样的民主党人士厌恶的性格特征和价值观正是《红字》中描写十七世纪清教徒时所凸显的秉性。像十七世纪的清教徒一样,辉格党也致力于政教合一以及宗教和法律的结合。为了监视人们的道德状况,他们有窥探别人内心的恶习,而这正是小说中齐灵渥斯所犯下的最严重的罪孽。从这个角度看,与其说《红字》是一部关于十七世纪美国的小说,不如说它讲述的是十九世纪美国的故事。(19)霍桑创作《红字》的动因之一就是抨击争夺政治权力的党争及其造成的恶果。这与他的个人遭际有关,因为辉格党在竞选中击败民主党,忠于民主党的他受牵连失去了塞勒姆海关的职位。1846年霍桑所属的民主党在选举中获胜,他的同学富兰克林·皮尔斯(Franklin Pierce)当选为总统。为了感谢霍桑为他竞选总统撰写传记,皮尔斯上任后任命霍桑为塞勒姆海关的督察员,暂时缓解了霍桑的经济压力。但不久辉格党重新上台,札卡里·泰勒(Zachary Taylor)于1849—1850年任总统,霍桑因此失去了海关的工作,他对此耿耿于怀,正是在此背景下,赋闲的他得以全身心投入《红字》的创作。《海关》一文也是在出版商的建议下作为序言加在《红字》前面的。霍桑借《海关》抒发了自己对海关工作、民主党和辉格党的看法。首先,他认为海关工作“并非是一件值得称赞的或可尊敬的工作”,因为这种工作使人丧失了自身的能力:对每个在海关工作的人来说,“在他靠在共和国强大的臂膀上时……他丧失了他自立自助的能力”(详见《前》:47)。不仅如此,霍桑认为政府的俸禄会毁了人的优良品质:“凡是触摸政府饷银的人”会发现那家伙“如果不是把他整个灵魂勾去,也要搞掉他的许多好的品性”(详见《前》:48)。其次,他认为辉格党是个“敌对政府”,“充满刻毒的恶意和残忍的复仇精神”,而民主党由于“长期的胜利使他们养成了宽宏大量”的品质,因此,他为自己被辉格党免职而感到庆幸:“感谢老天爷给了他们这么个机会!”(详见《前》:49)结果,“坏事变成好事”(《前》:50),霍桑被逐出海关后,重操创作旧业,拾起其前任稽查官皮尤先生写下的那点东西,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红字》的创作中。对党争尤其是对辉格党残酷本性的揭露,形象地体现在《海关》中那个血淋淋的意象——“丢了脑袋的稽查官”上。由于霍桑原打算将红字的故事与其他几个短篇小说和随笔放在一起结集出版,所以他说,“为了继续沿用政治断头台的比喻,整个集子可以视为《一个丢了脑袋的稽查官的遗作》”(《前》:52)。霍桑把辉格党的“泰勒将军当选总统”以及他排斥民主党成员的行为比作“把公务员送上断头台”,并声称“我的头竟是第一个掉地的”(详见《前》:49-50)。霍桑的这一比喻有据可考。札卡里·泰勒于1849年春夏开始执政,在当时民主党的报纸上,这确实是作为一种“革命行动”来报道的,并被视为“对民主党成员斩首”的象征。这年的五六月期间,《波士顿邮报》(Boston Post)大约七次刊载了有关政治任免的公告,而紧挨在每次公告边上的就是素描画。据推测,画上的人物就是泰勒将军——他站在断头台旁,抽着雪茄,双脚四周被据称是民主党党员的头颅包围着。其中有一幅画是6月11日刊登的,第二天该报登载了一份致编辑的读者来信,信中反对免去霍桑塞勒姆海关的职位。匿名读者宣称“这是这个无情的政府最无情的行为之一。这个诗人和学者的头颅被砍掉,以满足和奖赏某个贪婪的党徒……断头台那里站着的就是札卡里·泰勒将军,现在的总统,而旁边那个无头的躯干就是思想纯洁、忠诚、很值得赏识的官员,他却成了政党排斥的牺牲品”(20)。这封信被认为是霍桑那个“掉脑袋”暗喻的来源。身为受害者的霍桑对党争的破坏性深有体会,因此,他不仅在小说的前言中对此给予辛辣的讽刺,还将自己复杂的情绪融入小说的人物刻画中。但霍桑或小说的叙述者是矛盾的,尤其是对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这两个主要人物:当他们表现出激进姿态,试图颠覆现存体制时,霍桑持批判的态度,而当他们在维护自己的尊严或争取自己在社会中的正当地位时,他对他们则充满了同情。前文说到,这一点也与霍桑自己的处境有关,霍桑与海丝特有类似的境遇——都遭到主流社会的排斥。他在《海关》中对部分塞勒姆人的攻击也是为了发泄他遭到免职的愤懑。(21)正因为如此,尽管他的那个前言在“有识之士”中激起了“狂风怒涛”,他依然认为自己的做法没错,并在小说第二版中坚持“一字不动把他的前言再次印出”(22)。无论是从小说的前言、序和小说的人物描写来看,还是从历史和当时的媒体反应考察,《红字》都与十九世纪中叶美国的辉格党和民主党的党争有关,霍桑借助讲述海丝特遭遇清教社会排斥的故事来发泄他作为一个党争受害者的怨气,揭露党争的破坏性。而当时党争的焦点之一是奴隶制问题,小说因而间接地表达了霍桑对南北纷争可能引发暴力和国家分裂的担忧。四、等待“更光明的时期”:《红字》与美国南北纷争及欧洲革命《红字》的主题之一是个体与社会的冲突,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讲述的是一个叛逆者如何最终融入社会的故事。但霍桑在海丝特的个人遭际中融入了大量的历史元素,以个体经历照亮多重社会现实。有论者认为,在小说结尾,海丝特重新加入了历史,“肩负起历史的责任”,借此,霍桑将她“加入美国历史中”(23)。其实,通过讲述海丝特的故事,霍桑不仅让一个叛逆者融入美国十七世纪中叶的殖民史和十九世纪美国内战前的历史,还将她在时间上分别与十七世纪的英国内战和十九世纪的欧洲革命这两个历史时期联系起来。首先,《红字》是当时美国南北纷争和妥协的社会氛围在文学上的反映。海丝特回归新英格兰,以忍耐和忏悔的姿态面对当时的清教神权政治和在道德问题上依然固执和保守的社会,便是内战前历史语境在小说中的曲折反映。霍桑在《红字》中暗示要以渐进主义代替激进主义,从而等待“某个更光明的时期”的到来,并认为只要忍耐和宽容,恨迟早都会转变为爱:“恨,若不是原来的敌意不断受到新的刺激而阻碍其变化的话,假以时日和耐心,甚至会变成爱。”(《红》:106)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美国南北双方围绕着奴隶制度的疆界问题僵持不下,直至南方各州威胁要脱离联邦。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妥协的主张逐渐占了上风,结果在辉格党领袖亨利·克莱(Henry Clay)等人的极力争取下,双方于1850年达成了五项妥协性议案,统称《妥协法案》(Compromise Resolutions),其中便包括《逃亡奴隶法》(Fugitive Slave Act)。《红字》正是在这一年出版的,霍桑在小说中适时地回应了社会的整体关切,也与社会的主流倾向相吻合,因为他本人对奴隶制的存留问题持“渐进主义的立场”:“他相信奴隶制将会自行消亡,像其他改革的努力一样,而废奴主义误入了歧途。”(Historian's: 10)在他看来,奴隶制不是“天意”(divine Providence)留给人类通过其计谋来“纠正”的“一种罪恶”,它会在适当的时候,“通过某种无法预期的方式”,一种“最简单且最容易的操作”,“像梦一样地消失”。凭“人的意志和智力完善伟大的道德革新”,这在历史上还没有先例。人类进步的每一步都会留下“某种罪恶”,即便最具智慧的人也“从未发现纠正的办法”。(24)如此看来,人唯有等待,让奴隶制这样的罪恶自行消亡,而这也是海丝特最终给那些前来寻求安慰和指导的“忧伤和困惑”之人提出的忠告(详见《红》:203-204)。霍桑持渐进主义的保守立场是出于对社会动荡和国家分裂的担忧,因此,他主张国家稳定,维护既定的法律和秩序,这在小说文本之外也可找到依据。例如,他在为皮尔斯撰写的竞选传记中认为,仅仅靠“人的智慧和人的努力无法颠覆”奴隶制,“除非把宪法撕得粉碎”,把上帝凝成一体的这个国家“切割成混乱的碎片”。(25)皮尔斯“反对骚动”,认识到其“威胁”和“后果”,“坚定地拥护联邦和相互妥协的措施”,霍桑为此称其为“务实而睿智的政治家——他热爱其既然如是的这个国家(his country as it is),从现有的情势出发逐渐改善”。(26)在他看来,皮尔斯之所以睿智是因为他务实,乐见国家现有的状况,并采取渐进主义的方式来改良社会。从对皮尔斯的这些辩护和赞赏中,我们也可以窥见霍桑本人对待奴隶制和社会现状的看法。虽然在奴隶制的问题上,霍桑的皮尔斯传记与《红字》持类似的立场,但前者毕竟属于宣传品,因此政党意识过于鲜明和直白,后来的历史事实也证明传记中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并不可行——妥协未能避免内战的爆发。而作为艺术品的《红字》表达的是“解决危机的一种特别的文化模式”,其“想象形式包含了各种复杂的信念”。基于政党问题的传记是在“封闭的选项中取某一立场,提出特定的行动路径”,而《红字》是“在一套相互联系的思想和表达形式内探讨各种可用的选项”。因此,传记呈现的是“某种选择”,而《红字》再现的则是“有关选择的深奥莫测的推理”(metaphysics of choosing),提出的并非是“特定的行动路径”,而是“一种世界观”(see Office: 88)。这正应了亚里士多德所言,“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所以“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27),即诗(文学)比历史更普遍、更真实。这也是《红字》能成为经典的原因之一。但必须强调的是,《红字》这部小说的诗性和普遍性有着坚实的历史基础,作者引导我们循着海丝特的足迹探访了两个新英格兰——清教时期和内战前的新英格兰。其次,《红字》的创作不仅出于对南北纷争可能引发内战的担忧,还慑于来自远方的威胁——1848年的欧洲革命。这二者是相互关联的,包括霍桑在内的许多美国人都对欧洲的暴力革命十分恐惧,他们担心南北双方的激烈冲突会带来相似的血腥后果。因此,霍桑试图利用美国殖民时期的那段清教历史来表达他对激进主义的担忧,旨在通过呼吁南方与北方达成妥协以避免可能爆发的内战(see Office: 73)。在《海关》中霍桑就言有所指地说,《红字》这个故事“显得太严峻,太阴沉”,那是因为“这个故事形成的时间正处于革命尚未完成,社会动荡不安,一片紊乱的时期”(《前》:51)。这就将小说的指涉延伸到当时的欧洲革命。小说中反复出现的断头台(guillotine)和刑台(scaffold)的意象影射的便是欧洲的动荡和暴力。在海丝特受辱那一幕,叙述者说,那个刑台在当年就“像法国恐怖党人(the terrorists of France)的断头台一样,人们把它视为教育人弃恶从善的有效工具”(《红》:8-9)。这里说的是1789年爆发的第一次法国革命以及革命的后果之一——路易十六于1793年被处死,因此,霍桑在前言中所呈现的那个“丢了脑袋的稽查官”的意象不仅再现了党争的残酷性,也暗示了欧洲革命的暴力与南北冲突可能带来的血腥内战。按照伯克维奇所界定的作者时间框架,《红字》的背景起于1848年,若如是,则霍桑选择这个时间点绝非偶然,因为这正是英国在欧洲大陆革命风暴的推动下宪章运动再度高涨之时。当时美国人对这场革命的反应与欧洲人相似,先是异常兴奋,紧接着便转为保守,进而反对激进主义。霍桑对这场运动的态度与歌德和卡莱尔等欧洲人文学者对法国大革命(1789—1794)的反应如出一辙。歌德的《威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Wilhelm Meisters Lehrjahre, 1795—1796)和卡莱尔的《旧衣新裁》(Sartor Resartus, 1833—1834)等作品都对欧洲的暴力革命作出了反思,主张通过“自我教育”(Bildung)化解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具体表现为将社会要求内化为个体的价值追求。海丝特的转变过程生动地反映了这一主张,她原本是一个反对遵从道德的唯信仰论者(antinomian),摈弃一切现存的社会秩序,这在伯克维奇看来反映的是灾难性的1848年欧洲革命,在小说临近结束时,她全然抛弃红字,视之为无物,“就像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红》:147),但她最终还是“出于她自己的意志”(《红》:203)恢复了那个字母(see office: xiv)。这一结局略显突兀,因为海丝特在小说中多半以叛逆者形象示人,但在小说结尾却仿佛突然改变了立场。然而这种突变更能反映霍桑的立场,因为他迫不及待地要让红字“完成它的职责”(28)。面对欧洲革命的残酷现实和国家有可能分裂的可怕前景,他积极主张渐进主义,因此在小说中采取了一种折衷的表现手法:一方面要展示海丝特激进的一面,以她的叛逆行为揭露社会的弊端;另一方面最终又把她拉回到“正常的”轨道,以此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为社会变革指路。自我革新后的海丝特坚信“更光明的时期”必然到来,但她呼吁人们在此之前要耐心地等待,等待“世界为此做好了准备”(《红》:204)。《红字》与多重历史事件纠缠在一起——殖民时期的驱巫案、十七世纪中叶的“清教革命”、十九世纪中叶的欧洲革命、美国内战前的党争和南北对峙等等,加之霍桑采用了含混的表达方式,确实使小说显得“扑朔迷离”,但揭开霍桑蒙在《红字》上的传奇面纱,将文本置于不同语境中细心考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便是一部多维度的历史小说。霍桑在小说中巧妙而隐晦地将多重历史和文化事件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些事件虽然在时间和空间上均看起来相隔遥远——横跨欧美两个大陆、穿越十七和十九两个世纪,但彼此之间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例如,殖民时期的巫术审判和清教迫害与十九世纪中叶顽固保守派排斥异己、辉格党与民主党之间的互相倾轧如出一辙;欧洲的清教革命与美国民主党遭遇辉格党清洗(以霍桑将自己遭到革职比作被砍头为具象)颇为神似;欧洲的暴力革命与美国南北纷争可能带来的血腥内战遥相呼应。这一切绝非霍桑及其同时代人杞人忧天,而是现实的威胁,并很快为历史所证实。凡此种种都说明,小说中所呈现的历史事件构成了一张彼此交织、互相指涉的关系网。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霍桑将这些历史和文化事件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的动因是什么?这要从内外两个方面来看。霍桑之所以把这些看似互不相干的事件迂回曲折地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前文所述的两大原因——十九世纪评论界视含蓄表达道德观为小说评价标准以及霍桑把真实的“我”隐于面纱之后的性格倾向或创作风格,因此,他以传奇为“调味品”,以殖民时期的美国为舞台,展示欧美两个世纪的多重历史画卷,但重点旨在影射自己那个时代的社会现实。《红字》的多重背景与历史指涉最终都可归结为霍桑的一个核心关切——即诸如清教审判、严刑威逼、党派纷争和彼此倾轧、南北对峙乃至暴力革命这样的激进方式和极端行为能否清除罪恶、改良社会。上述分析表明,霍桑显然主张以渐进主义代替激进主义,个体欲望应该服从社会需要。伯克维奇指出,文化研究通常认为文本与语境之间是“对抗性”(antagonism)的关系,文化研究者眼中的经典作家都是“颠覆分子”(subversives),他们浸入文化的方式是“激进的社会批判”,文学揭露社会潜在的矛盾,并为社会变革指明道路。但他同时又认为《红字》不适合这种分析,这不只是因为霍桑是个“直言不讳的保守派”(outspoken conservative),而且还在于小说本身有力而形象地表现出“对海丝特激进精神的抑制”(see office: xv)。伯克维奇的这种观点大有商榷的余地,因为既然小说文本在极力抑制海丝特的叛逆精神和激进行为,那么,它表达的就是一种政治观点,即反对激进,主张与社会妥协,这也是为社会变革指明道路,即放弃极端行为,走渐进主义的改良之路。因此,霍桑及其《红字》不仅是在揭露社会矛盾,批判社会,也在为社会指明方向。而这一创作动机正是霍桑将多重历史事件糅合在一起的深层原因,文本的多重指涉蕴含着霍桑的终极关怀——以渐进主义代替激进主义、以妥协代替暴力,等待“更光明时期”的到来。霍桑模棱两可和闪烁不定的表述背后隐藏的是他对形势紧迫性的清醒认识和对读者的深情呼唤。《红字》的政治色彩十分浓郁,但霍桑能将小说的美学艺术与历史事件融为一体,艺术地再现特定时期独特的美国经验,并隐晦地表达他的思想观念和政治主张。对研究者来说,把美国文学作为“美国经验的副产品来研究”是“最有启示意义的”,而展示美国经验的文学“一定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对民族身份的自觉反思”(29)。《红字》以历史小说的形式把我们带到清教这个美利坚民族的源头,进而照亮不同时期的美国,反思其民族身份和文化沿革。其实,霍桑不仅把“历史小说”看作是“考察文化变化的工具”,还将这种体裁视为“想象性建构的一种机会”,他所讲的有关过去的故事虽然“不属于政府机构的备案材料”,但其中却包含着“人类经验的真理”(see Historian's: 18)。他的小说是诗性的而非编年史性的,这种诗意写作确实给未来提供了一种“想象性的建构空间”,《红字》的结尾就借海丝特的信念构建了一个“更光明的时期”:“男女之间的全部关系将建立在一个双方幸福的更可靠的基础上。”(《红》:204)但必须特别指出的是,霍桑的这种诗意建构并非空穴来风,他的小说创作多半建立在他对历史事实和细节考察的基础之上。(30)这既是我们从多维历史角度来考察《红字》的依据,也是这项研究的意义所在。霍桑独特的创作方法及其衍生的文本特质决定了我们对《红字》的阅读和研究方法,即读者和研究者除了要挖掘历史文献,还要在小说的字里行间寻找有关的历史线索,以便更透彻地理解作者意欲表达的政治观点,欣赏小说的艺术魅力。参考文献及注释省略,原文请见《外国文学评论》2020年第1期,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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